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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永添律师 李永添律师现执业于广州最大的律师事务所--北京市盈科(广州)律师事务所,李永添律师是广东省律师协会会员,广州市律师协会会员,也是广州妇联律师,百世传承遗嘱库律师团律师,找法网十大优秀律师。李永添律师执业多年,经办案件... 详细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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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姓名:李永添律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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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知识

子女第一监护人是母亲吗?

  子女的第一监护人是父母,并不仅仅是母亲,父亲和母亲都是子女的第一监护人。根据法律规定,父亲和母亲是未成年人共同的第一监护人,所以在父母都健在的情况下,第一监护人父亲或者母亲均可。如父母死亡或者无监护能力的,则按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、成年的兄、姐、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、村民委员或者民政部门的顺序确定监护人。

  一、子女第一监护人是母亲吗?

  根据法律规定,父亲和母亲是未成年人共同的第一监护人,所以在父母都健在的情况下,第一监护人父亲或者母亲均可。如父母死亡或者无监护能力的,则按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、成年的兄、姐、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、村民委员或者民政部门的顺序确定监护人。

  二、法律依据

  《民法通则》第十六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。注: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,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:

  (一)祖父母、外祖父母;

  (二)兄、姐;

  (三)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、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,经未成年人的父、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、村民委员会同意的。

 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,由未成年人的父、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、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。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,由人民法院裁决。

  没有第一款、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,由未成年人的父、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、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。

  三、法定监护人的义务

  监护人员负有保护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义务。在实施义务教育中,初中生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,主要应承担如下义务和责任:

  1、必须按时送适龄的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人学;

  2、必须保证适龄的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接受完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,不得让他们中途停学;

  3、应按规定,交纳政府规定的义务教育杂费;(生活确实困难,无力支付杂费的家庭可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减免)。

  4、必须创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,配合学校教育好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,使孩子能健康成长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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