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永添律师现执业于广州最大的律师事务所--北京市盈科(广州)律师事务所,李永添律师是广东省律师协会会员,广州市律师协会会员,也是广州妇联律师,百世传承遗嘱库律师团律师,找法网十大优秀律师。李永添律师执业多年,经办案件... 详细>>
律师姓名:李永添律师
电话号码:020-66857288
手机号码:13802789200
邮箱地址:lawyertim@163.com
执业证号:14401201310017880
执业机构:北京市盈科(广州)律师事务所
联系地址: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9楼
财产继承公证书该怎么书写才规范?财产公证,其实是对双方达成的财产确认协议的真实有效性进行公证。财产继承是因公民死亡而发生的法律现象,这是财产继承发生的法定原因。小编在下文为大家整理了一篇财产继承公证的范本,供大家参考、学习。
财产继承公证书模板如下:
财产继承公证书
(XXXX)XXX证民字第XXX号
申请人:XXX,男/女,XXXX年X月XX日出生,现住XXX省XXX市XXXXXXXXXX,公民身份号码:XXXXXXXXXXXXXXX。
被继承人:XXX,男/女,XXXX年X月XX日出生,生前住XXX省XXX市XXXXXXXXXXXXXXX。
公证事项:继承权公证
申请人XXX因继承被继承人XXX的遗产,于XXXX年X月XX日向我处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》的规定,我处对申请人提交的权利证明及相关证据材料进行了审查核实,并对申请人进行了询问,现审核情况如下:
一、被继承人XXX于XXXX年X月XX日死亡。
二、被继承人XXX死亡时在河南省焦作市XXXXXXXXXXXX(房屋所有权证号为焦房权证X字第XXXXXXXX号,建筑面积为XX.XX平方米)留有一处房产,此房产是XXXX的个人财产。
三、据申请人称:被继承人XXX生前无遗嘱,亦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。
四、被继承人XXX的妻子XXX已于XXXX年死亡,二人是原配夫妻,只有一子一女,分别是儿子XXX和女儿XXX。XXX自XXX死亡后未再婚。XXX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。
五、现XXX表示放弃继承被继承人XXX的遗产,XXX表示要求继承被继承人XXX的遗产。
根据上述事实并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》第三条的规定,被继承人XXX的上述个人财产为XXX的遗产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》第五条、第十条和第二十五条的规定,被继承人XXX的遗产应由其配偶、子女和父母共同继承。因被继承人XXX的父亲、母亲和妻子均先于其死亡,现其女儿XXX 表示放弃对上述遗产的继承权利,故被继承人XXX的上述遗产应由其儿子XXX一人继承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XX省XX市XX公证处
公证员:
XXXX年X月XX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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