咨询热线:138-0278-9200

您所在的位置: 广州婚姻家事律师网 >法律知识

律师介绍

李永添律师 李永添律师现执业于广州最大的律师事务所--北京市盈科(广州)律师事务所,李永添律师是广东省律师协会会员,广州市律师协会会员,也是广州妇联律师,百世传承遗嘱库律师团律师,找法网十大优秀律师。李永添律师执业多年,经办案件... 详细>>

在线咨询

联系我们

律师姓名:李永添律师

电话号码:020-66857288

手机号码:13802789200

邮箱地址:lawyertim@163.com

执业证号:14401201310017880

执业机构:北京市盈科(广州)律师事务所

联系地址: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9楼

法律知识

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

  父母对孩子负有抚养义务,在孩子不具备独自生活能力前,父母都需要给予孩子生活费、教育费、医药费以及其他生活必要费用。当有孩子的夫妻准备离婚时,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,孩子的抚养权以及抚养费的给付就成为双方必须达成的条款。那么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标准是多少呢,小编为你答疑解惑。

 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标准:

  在离婚案件中,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, 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:

  1、子女的实际需要。

  2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。

  3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。

  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具体数额如何确定? 根据司法解释,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,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:

  1、有固定收入的,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。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,比例可适当提高,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。

  2、无固定收入的,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,参照上述比例确定。

  3、有特殊情况的,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。



免责声明: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,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。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,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,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,保证您的权利。

咨询电话

138-0278-9200

 粤ICP备15027495号-2  粤公网安备 44010602005475 Copyright ©2017 www.homelvshi.com All Rights Reserved.

地址: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9楼

电话:13802789200

技术支持:网律营管

添加微信×

扫一扫添加朋友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