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永添律师现执业于广州最大的律师事务所--北京市盈科(广州)律师事务所,李永添律师是广东省律师协会会员,广州市律师协会会员,也是广州妇联律师,百世传承遗嘱库律师团律师,找法网十大优秀律师。李永添律师执业多年,经办案件... 详细>>
律师姓名:李永添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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执业机构:北京市盈科(广州)律师事务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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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婚其实是很简单的,有些时候拿了离婚协议书去民政局登记即可。但是一方不同意离婚,只能起诉请求法院判决离婚,这种情况就比较复杂了。那么,法院什么时候会判决离婚呢?法院判断可以离婚的理由有哪些呢,下面小编为您详细介绍。
1、法定离婚的理由
(1)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;
(2)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的;
(3)有赌博、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;
(4)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。
2、其他可判离婚的理由
法院判决离婚的理由,除了有法定的离婚理由可以判离,对于其他的一些情况,法官也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可以判离。下列情形,法官一般可以判离:
(1)一方出轨,情节比较严重;
(2)一方已经被宣告失踪;
(3)二次起诉离婚,没有其它特殊情形;
(4)一方确实是同性恋的;
(5)一方被判处长期徒刑的;
(6)一方有生理缺陷不能进行性行为的;
(7)其他感情破裂,无和好可能的情形。
3、起诉离婚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吗?
起诉离婚原则上是在被告住所地起诉,当然,如果被告已经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,可以在原告住所地起诉。
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,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,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;没有经常居住地的,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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