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永添律师现执业于广州最大的律师事务所--北京市盈科(广州)律师事务所,李永添律师是广东省律师协会会员,广州市律师协会会员,也是广州妇联律师,百世传承遗嘱库律师团律师,找法网十大优秀律师。李永添律师执业多年,经办案件... 详细>>
律师姓名:李永添律师
电话号码:020-66857288
手机号码:13802789200
邮箱地址:lawyertim@163.com
执业证号:14401201310017880
执业机构:北京市盈科(广州)律师事务所
联系地址: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9楼
核心内容:用人单位不可以克扣劳动者的工资,但是用人单位可以代扣代缴税款、社会保险费等费用。用人单位可以从工资中代扣劳动者应该承担的抚养费吗?法律小编提醒您,若您被法院裁判需要承担抚养费的,则用人单位可以协助法院执行,从工资中代扣抚养费。
用人单位可以从工资中代扣抚养费吗?
根据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》的规定,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,用人单位应从劳动者工资中代扣、代缴以下费用:
1、应当由劳动者个人缴纳的工资、薪金所得税款;
2、应当由劳动者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;
3、应当由劳动者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;
4、协助执行法院判决、裁定由劳动者负担的抚养费、赡养费等费用;
5、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费用。
也就是说,用人单位可以协助执行法院的裁判代扣劳动者应该负担的抚养费。
法律小编贴心提示
1、工资的形式:
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。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。
2、发放工资的方式:
(1)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。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,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。
(2)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。
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、时间、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,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。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。
3、发放工资的时间:
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。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,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。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,实行周、日、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、日、小时支付工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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