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永添律师现执业于广州最大的律师事务所--北京市盈科(广州)律师事务所,李永添律师是广东省律师协会会员,广州市律师协会会员,也是广州妇联律师,百世传承遗嘱库律师团律师,找法网十大优秀律师。李永添律师执业多年,经办案件... 详细>>
律师姓名:李永添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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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婚案件中,一方为了离婚而放弃孩子抚养费的,那么离婚后放弃抚养费还能要求支付吗?下面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。
离婚时放弃抚养费还能要求支付吗?
夫妻在离婚时,虽然约定了对方不需支付孩子抚养费,且约定合法有效,但是这只对离婚夫妻双方具有约束力,并不能以此来对抗孩子,成为拒绝给付孩子抚养费的正当理由,因为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。
对方仍有义务给付孩子的抚养费用,因此可与其先前协商解决,如果协商不了,可以孩子名义起诉,由法院裁判其应履行的抚养义务,并确定给付抚养费的具体数额及给付的时间。
子女抚养费标准是多少?
1、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给付标准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综合考虑:
(1)子女生活、就学、就医的实际需要;
(2)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:有固定收入的,抚养费数额一般可按照收入20-30%计算,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、较稳定的奖金;无固定收入或者收入过高或过低的,可依据当地的平均收入计算。
(3)当地实际生活水平。
2、抚养费支付标准
根据司法解释,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,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:
(1)有固定收入的,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。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,比例可适当提高,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。
(2)无固定收入的,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,参照上述比例确定。
(3)有特殊情况的,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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